6月12日,記者從寧夏自然資源廳獲悉,近日由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印發的《寧夏用地用林用草聯動審查報批實施方案》明確,我區將加速推進自然資源和林草工作深度融合,打破“土地、林地、草地獨立審批”的傳統模式,實行用林用草審查與用地審查同步開展,破除業務、制度和信息壁壘,實現信息互通、問題共商、制度銜接、成果共享,全力提高審批質效。
用地用林用草聯動審批適用范圍包括自治區政府批準農用地轉用項目;國務院授權,由自治區政府批準農用地轉用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單獨選址項目;自治區政府授權,由設區的市審批農用地轉用事項;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事項;直接為林業生產經營服務的工程設施;已辦理林地、草地許可,需申請農用地轉用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項目,按原程序申報建設用地。
“在聯審聯報流程構建上,方案明確要堅持國土空間唯一性和地類唯一性。”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處副處長申鍔介紹,我區以“國土三調”成果為底版,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及“三區三線”劃定成果,構建“一套材料申報、一個窗口受理、一個系統并聯、一并現場勘驗、一個出口反饋”的自然資源要素保障新機制。在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階段,同級林業草原主管部門也參加會審,提前解決用地用林用草矛盾。用地單位可以一次性將用地申請及相關材料提交至市、縣(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由部門間并聯審查、聯合開展工作。市縣政府則對自然資源部門匯總形成的用地報件進行審查,報請自治區政府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林業和草原局會同步對用地用林用草事項進行審查,并由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匯總報件資料,提出審查意見,報自治區政府批準建設用地。
同時,兩個部門聯動審批讓申請查驗事項有了更多整合優化環節。除合并申報資料、編制報告,整合勘驗程序外,出具相關票據、計算費用及組織復墾驗收等也合并進行,以此減少重復工作,簡化辦事流程,為用地單位提供更多便利。
“全區各級自然資源、林業草原部門將建立聯動審批工作機制,成立工作專班,強化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聯動審批各項要求落實落地。”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區還將在實現審批系統互聯互通基礎上,將用地用林用草審批整合到寧夏行政審批系統,確保各環節同步流轉、并聯審查。系統性整合、優化流程、技術支撐等諸多舉措,將讓自治區級用地用林用草審查審批承諾辦結時間由原33個工作日壓縮至23個工作日以內,審批效率提升30%以上。(記者 張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