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濰坊公安網安部門成功查處一起傳媒公司非法購買實名自媒體賬號牟利案件,該事件嚴重擾亂了網絡空間秩序,侵犯了公民個人信息,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據調查,山東濰坊某傳媒有限公司通過非法手段,從境外賣號上線處購買了大量實名自媒體賬號。這些賬號被該公司用于獲取平臺提供的流量分成及獎勵收益,從而實現牟利目的。經網安部門深入調查,確認該公司所使用的大多數自媒體賬號均為非法購買所得,且公司法人以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成立。
此案中,該傳媒公司的行為不僅違反了法律法規,更對網絡空間秩序造成了嚴重沖擊。非法購買和使用實名自媒體賬號,不僅侵犯了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還可能導致虛假信息傳播、網絡詐騙等問題的滋生,嚴重威脅到廣大網民的合法權益。
針對此案,山東濰坊公安網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涉事法人進行了處理。該法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此次處理不僅彰顯了法律的威嚴,也向社會傳遞了打擊非法獲取、買賣個人信息行為的堅定決心。
【網信說法】
從網信部門的角度來看,此案再次提醒我們,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試圖通過非法手段牟利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非法獲取、買賣個人信息不僅涉嫌違法犯罪,更會對社會造成深遠的不良影響。因此,我們呼吁廣大企業和個人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強法律意識,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參與任何非法獲取、買賣個人信息的活動。同時,網信部門也將繼續加強監管力度,與技術、法律等多層面協同治理,共同維護一個清朗、安全的網絡空間。